关于吴喜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娄星委干【2017】24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娄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2017年3月17日中共娄底市委娄委干【2017】13号文件和7月11日中共娄底市委娄委干【2017】43号文件通知:
吴喜波同志任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委员、常委;
付朝晖同志任娄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邹华同志的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