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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第一批清理规范予以保留(含合并)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

机动车综合性性能检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

权限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客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区交通运输局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

权限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区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3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设备检验检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

权限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区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权限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区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6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权限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区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7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权限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区安监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8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区安监局

仅限于“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报告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9

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报告编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区民政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0

社会团体验资报告编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区民政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区水利局

仅限于“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监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2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区水利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3

防洪补救措施方案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区水利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4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2.《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区水利局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5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

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区水利局

设置入河湖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和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申请的,不单独提交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6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环节涉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区水利局

仅限于“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7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节涉及水土保持技术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区水利局

仅限于“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区发改局

区经信局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包括节能评估报告书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9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1.《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              

2.《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4]56号)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区发改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20

矿山地质环境听证民恢复治理(含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2.《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仅限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2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
4.《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
5.《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1]18号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对应行政审批项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23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9年第17号)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核查。

 

2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998]7号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娄星国土资源分局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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